舊生學生證蓋章注意事項
◎註冊組將自 9 月 13 日(星期二)起,開始受理學生證加蓋本學期註冊章, 惟須經註冊組確認已完成繳費或辦妥助學貸款(含補繳差額)後始得核 章。(若未完成繳費或辦妥助學貸款,請勿送件) ◎為加快作業速度,請配合以下流程辦理:
1.送件方式:由班代收齊後,請依學號順序排好,統一送至註冊組蓋章, 如無法一次收齊,可分 2~3 次送件。碩博班或延畢生若無班代,可推 派代表送件。
2.作業時間:今日送件,下一個上班日下午 3 點以後領件。
3.特別注意: 信用卡或便利商店繳費者:若以信用卡或至便利商店繳費,入帳約需 5 個工作天,煩請提前作業,屆時才能從系統上查到繳費記錄。
辦理就學貸款者:需完成本校就學貸款線上登錄,將貸款申請書回執 聯於 9 月 12 日(含當日)前繳回學務處生輔組,並補繳完貸款差額。
◎其他重要提醒:
1.中文在學證明:已加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,即為中文在學證 明,請自行影印即可使用,毋需另外申請。
2.本校於行政大樓一樓電梯前及圖書館一樓入口處,均設有自動繳費機 及成績單印表機。如需中文成績單,可在自動繳費機繳費後,從旁邊 印表機馬上取得;如需英文成績單,請在自動繳費機繳費後,拿收據 至註冊組填寫申請單,並於下一個上班日下午 3 點後領取。
教務處註冊組